365bet在线赌球_365bet官网登录_365bet下注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苏州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:365bet在线赌球_365bet官网登录_365bet下注(以下简称“企业协会”)。
第三条 本会是由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内外资企业、银行、证券公司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投资公司、基金等社会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为社会团体法人。
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,努力为会员服务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促进本地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和提高企业规范运营的程度;增强会员与政府机构以及会员之间的联系、了解与合作;提供信息沟通渠道以及经验交流平台;促进会员在苏州工业园区(以下简称园区)开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第五条 本会受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,本会住所是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601室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如下:
1、宣传、贯彻我国关于股份制企业的法律法规、政策,介绍和帮助会员了解苏州市及园区的政策,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展;受政府和会员企业的委托,举办有关培训和交流活动;
2、组织会员进行对:依法经营、完善管理、提高经济效益、改善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经验交流。组织会员参加经贸考察、培训班、研讨会、座谈会等活动,提高会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;
3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接受会员的申诉和委托,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困难、问题、意见和要求,提出改善投资环境和经营条件的建议;
4、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,增强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相互了解,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合作;
5、编辑出版协会会刊:《通讯》;
6、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本会实行企业会员、特邀会员制。
企业会员系指在园区依法设立、注册,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及投资业务的机构。
特邀会员系指银行、证券公司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投资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及其在园区设立的分支机构。
第八条 会员的条件与义务:
1、自愿加入本会,承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规定;
2、 按规定缴纳会费:未股改企业每年缴纳人民币3000元;新三板或已股改企业每年缴纳人民币3000元;新股上市企业每年缴纳人民币9000元;特邀企业每年缴纳人民币15000元;理事会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10000-20000元;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10000-20000元;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20000元;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30000元。
3、热心支持、积极参与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,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
4、提供本会工作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;
5、向协会秘书处提供《通讯》所需的稿件和信息;
6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。
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:
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3、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和建议;
4、要求本会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;
5、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;
6、有退会的自由。
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,需填写、提交本会统一印制的《入会申请表》,由本会秘书处依照本会章程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查。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。
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本会可终止其会员资格并在本会会刊《通讯》上公布:
1、失去法人资格者;
2、超过一年不交纳会费者。
3、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通过除名者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的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。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1、制定和修改研讨会章程;
2、选举和罢免理事,组成理事会。理事约占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;
3、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4、审议理事会和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出的议案;
5、讨论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三条 召开会员大会,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星期发出通知,有50%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50%以上表决通过,方能生效。因故不能出席的会员可委托代表或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表决。
第十四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,每届任期三年。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1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2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3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4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5、制定本会重要管理制度;
6、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7、审议会费收支报告和下年度预算;
8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,理事会的召开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星期发出通知,由会长或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并主持。无故缺席理事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。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七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。常务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若干人(约占理事总数的20%,具有广泛的代表性)和秘书长组成。常务理事在理事单位中或非理事单位的特别邀请人士中选举产生。常务理事对理事会负责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中第1、3、5、6、8项的职权。
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常务理事会每季召开一次会议,常务理事会召开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星期发出通知,由会长或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主持。
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需具备以下条件:
1、理事单位中对本会工作或在会员企业中有较大影响的,且具有代表性的人士;
2、非理事单位的特别邀请人士;
3、优秀的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;
4、身体健康。
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由园区管委会推荐,或由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共同推荐报园区管委会同意,经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。
第二十一条 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为一届三年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,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:
1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;
2、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3、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4、提名副秘书长,决定秘书处人员的聘任。
本会副会长、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。
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工作机构,策划、组织、实施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。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,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。
第二十五条 视情况需要,本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。名誉会长和顾问人选由会长、副会长推荐,并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第五章 经费
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:
1、会员交纳的会费;
2、管委会的拨款;
3、会员企业、国内外友好人士或组织的捐赠和赞助;
4、其它有偿服务收入;
5、利息和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的使用
1、协会的会务活动;
2、组织会员参加的活动;
3、协会信息系统建设、会刊的编辑、出版;
4、本会的正常开支。
第二十八条 协会经费受理事会及会员大会监督。秘书长每年向理事会,理事会每三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九条 协会章程需修改时,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拟定修改方案,提交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第三十条 协会如中止活动,应由理事会决定,经园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后,办妥各项清理善后事宜,向原社团登记部门申请中止,并向全体会员公告。
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7年2月 24日会员大会表决、通过。
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。